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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鄂环办[2010]16号
【颁布时间】 2010-01-27
【实施时间】 2010-01-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1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建立湖北省环保专家库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省级环境科技创新支撑体系,提高环境统筹能力和科学决策服务水平,促进环保先进技术转移、示范和推广等提供更多有效的信息支撑,我厅决定建立湖北省环保专家库,开展有关学术交流和科技咨询服务工作,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发挥专家智囊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业范围
  
  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土壤污染修复、核与辐射安全防治、可再生能源及生物质研究、环境信息技术开发、室内环境净化、环境与健康、环境规划、环境监测、环境评价、环境经济、清洁生产、节能技术、环境会计、环境法规、环境贸易、环境履约等。
  
  二、专家选聘原则和条件
  
  (一)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二)具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对所从事的技术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国内外发展现状及方向,对其所涉及经济领域的市场状况有较深的了解,掌握国家环境保护发展方针及产业政策;
  
  (三)具有高级或者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有很强的责任心,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并完成湖北省环保厅所委托的各项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条件,组织专家填报表格进行推荐,湖北省环保专家库实行常年开放式建库,不设申报截止时间。但欲首批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其材料应于2010年4月20日前报送湖北省环保厅科技与合作处。以后定期组织对新申报的人员进行审核。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八一路346号邮编:430072
  
  联 系 人:何丽娜 科技与合作处(027)87167128
  
  E-mail: hbhbkb@163.com
  
  附件:湖北省环保专家库信息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湖北省环保专家库信息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龄
  
  职 称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含具体处室)
  
  
  
  
  
  单位类别
  
  企业 ( ) 大专院校 ( ) 科研机构 ( )管理部门 (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最高学历(学位)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学习专业
  
  从事技术领域
  
  熟悉的技术专项
  
  
  
  1:
  
  1:
  
  1:
  
  
  
  2:
  
  2:
  
  2:
  
  
  
  3:
  
  3:
  
  3:
  
  
  
  参加过何种国家级科技计划评审:
  
  
  
  参加过何种省市级科技计划评审: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含区号)
  
  
  
  手 机
  
  
  
  
  
  宅 电
  
  (含区号)
  
  
  
  传 真
  
  (含区号)
  
  
  
  
  
  E-mail
  
  
  
  
  
  主要工作经历(包括社会兼、聘职)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专业业绩及获奖情况(包括论文及著作)
  
  主要项目或课题名称
  
  项目或课题来源
  
  完成(获奖)情况和时间
  
  本人作用
  
  
  
  
  
  
  
  
  
  
  
  
  
  
  
  
  
  
  
  
  
  
  
  
  
  
  
  
  
  
  
  
  
  
  
  
  
  
  
  
  
  
  
  
  
  
  
  
  
  
  
  
  
  
  
  
  
  
  
  
  
  
  
  
  
  
  
  
  
  
  
  
  
  
  
  
  
  
  
  
  
  
  
  
  
  
  
  
  
  
  
  
  
  注:项目、课题来源指下达或委托任务单位,如国家、部门、地方、企业、单位自有等。奖励情况以获国家、省(部)级为主。
  
  
  
  专业领域
  
  □水环境□大气环境 □声环境 □固废
  
  □生态建设□区域开发与保护 □海洋环境 □环境监测
  
  □核与放射性 □电磁辐射 □环境经济 □环境规划
  
  □环境管理□其它
  
  
  
  工作性质
  
  □研究 □咨询 □设计 □制造 □管理 □其他
  
  
  
  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人签字: 推荐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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