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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黑财法[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26
【实施时间】 2010-0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1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暨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四)依法理财工作成果进一步显现。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健全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并积极贯彻落实,杜绝了财政部门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以及可能由此带来的不必要矛盾与损失。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建立了财政与群众直接沟通的渠道,增加了办事执法的透明度,如利用政府网站、报纸电视,及时公布最新的财政政策、公布法制监督电话等。黑河市推行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和无偿代办制,提高了办事效率和财政部门依法理财的透明度。各地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规范资金审批制度、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强化税收征管,有力地推动了财政改革和发展。被检查的市县级财政部门基本都在本级政府每年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中获得了先进单位称号。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先后荣获全市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民主评议综合类第一名、全省十佳和谐机关、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先进集体称号。伊春市财政局在伊春市行政法律知识竞赛中荣获全市第一名称号。绥棱县财政局在全县学党纪条规促廉洁从政作风建设主题知识竞赛中荣获第一名称号。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这次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个别基层财政部门领导对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工作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的范围、内容和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标准还需进一步改进,考核结果的运用还不够充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和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个别县区未设立专门的法制机构和工作人员,影响了依法理财工作的正常开展;部分市县行政处罚卷宗不够规范,国家赔偿费用的设置和管理还存在一定问题等。
  
  三、表彰情况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暨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情况检查考评工作的通知》(黑财法[2009]9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省厅对各地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严格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决定授予牡丹江市财政局等8个成绩突出单位为优秀单位;授予双鸭山市财政局等7个单位为良好单位。县(市、区)财政局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也有了长足发展,其中:佳木斯市郊区财政局、讷河市财政局、依安县财政局、穆棱市财政局、抚远县财政局、肇州县财政局、饶河县财政局、铁力市财政局、孙吴县财政局、绥化市北林区财政局、绥棱县财政局、方正县财政局、大兴安岭行署加格达奇区财政局依法理财工作表现突出,一并给予通报表扬。
  
  希望各地以本次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暨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情况检查考评为契机,加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完善地方财政法规制度体系,加强财政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开展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2010年开展财政“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做好准备,为加快建设法治财政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省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检查考评获奖单位名单(略)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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