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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1-26
【实施时间】 2010-0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2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一)9个市(州)政府和长白山管委会考核结果:
  
  长春市、吉林市、松原市、延边州、辽源市、四平市等6个市(州)政府考核评定为优秀;
  
  白山市政府、长白山管委会考核评定为良好;
  
  白城市政府、通化市政府考核评定为不达标。
  
  (二)省政府8个部门考核结果: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委、质监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等8个部门考核评定为优秀。
  
  三、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对有关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给予以下奖励。
  
  (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长春市政府、吉林市政府、松原市政府、延边州政府、辽源市政府、四平市政府;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二等奖:白山市政府、长白山管委会;
  
  (三)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委、质监局、安全生产监管局。
  
  四、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责任追究
  
  (一)对2009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突破年度控制考核指标的通化市、白城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二)对发生两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通化市政府给予行政问责。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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