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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和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暨万人有组织转移就业”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实现转移,稳定就业,我们为您服务”。 二、援助对象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和就地就近就业人员。 三、工作目标 免费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信息服务、技能培训、维权服务等,多渠道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有序就业。 四、活动内容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新闻媒体宣传,在各乡(镇)和主要街路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春风行动暨万人有组织转移就业”活动的政策,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2、印制发放“春风卡”及用工企业(岗位)等宣传资料。“春风卡”、用工企业及岗位宣传资料由各县(区)印制并设点发放。“春风卡”内容应包括生活指导、培训指导、就业指导、维权服务机构及电话等;用工企业及岗位宣传资料应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介绍、招聘岗位及人数、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待遇及生活待遇等内容,让各类就业人员明白就业,放心就业,依法维权。 3、开展劳动就业政策、法律常识的咨询活动。各县(区)要利用冬春季节,集中时间,组织人员在人力资源市场的信息窗口、县城的主要广场、街道、车站、乡镇劳动服务站等地设点,为转移就业人员开展就业政策、社会保障、法律知识宣传与咨询活动,印制并广泛发放《农民工城市公共生活指南》、《农民工健康安全就业指导手册》、《农民务工培训读本》、《农民工进城就业生产生活读本》、《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等,或采取以村为单位对转移就业人员进行政策法律咨询或培训,增强转移就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全市“春风行动暨万人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 1、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空间。各县(区)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发展劳务产业工作的通知》(固政办发[2010]1号)精神,抢抓春季用工的有利时机,早安排部署、早联系对接,主动走出去,加强与区内重点用工企业、重点工程的对接与考察,春节前落实一批待遇好、就业稳定的岗位,确保“春风行动暨万人有组织转移就业”活动的顺利实施。 2、强化对转移就业人员的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县(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窗口、乡(镇)劳动保障(劳务)工作机构的作用,广泛宣传市、县(区)已考察对接的各种用工信息,严格按照企业用工条件和时间要求,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转移就业人员质量。 3、强化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对报名参加输出人员,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利用冬闲时节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固人社发[2009]165号)精神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转移就业的技能水平,提升就业层次。 五、目标任务 本次活动集中组织10000人转移就业,其中,全市集中转移就业4000人,其余6000人由各县(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组织完成。 各县(区)具体的任务按现有人口比例计算:原州区2681人(集中转移就业1072人);西吉县3404人(集中转移就业1361人);隆德县1262人(集中转移就业504人);泾源县864人(集中转移就业346人);彭阳县1789人(集中转移就业717人)。 六、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2月1日-2月20日)。各县(区)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完成岗位对接考察、用工信息发布、技能培训、宣传动员、报名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2月21日-3月31日)。各县(区)准备工作就绪后,对自行组织转移就业的人员可按照“成熟一批,组织输送一批”的原则,由各县(区)自行组织实施。2月25日(上海、江苏、浙江方向)、3月3-5日(福建、广东、山东、北京等方向)定为全市集中组织输送就业时间。3月3日召开全市“春风行动暨万人有组织转移就业活动”启动大会。 (三)自查总结阶段(2010年4月1日-4月5日)。各县(区)要对“春风行动暨万人有组织转移就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自查,认真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