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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津教委[2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01-27
【实施时间】 2010-01-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3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天津市学前教育2010年工作要点

[接上页]

  (三)全面扎实开展以幼儿基本素质为切入点,以“养成教育和品德教育”为重点的全面发展教育,并将寓教育于一日生活全过程,使幼儿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为幼儿的一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实施养成教育和品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典型,逐步推广。市幼儿教研室将研究各年龄班教育重点和发展评价指南。适时召开实施“养成教育和品德教育”研讨会。
  
  (四)贯彻落实全国“以园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以园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工作,将重心从教研制度、教研机制、教研方式的研究转向立足于教学实践,关注儿童的发展。总结梳理“以园为本教研制度建设”项目取得的成果,全面推广全国基地试点园和市级试点园经验,开展专题教学实践观摩活动。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一)切实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注重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新的教育理念,培养职业精神,掌握教学专长。广泛开展多种形式以“爱与责任”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和树立一批在师德师风教育方面涌现的典型事迹,在区县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市教委组织报告团,开展巡回演讲活动。
  
  (二)加快提升幼儿教师专业化水平。加强对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教师专业考核的政策研究,进一步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加大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继续开展幼儿园优秀教育活动评选工作,培养一批科研和教改的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
  
  (六)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工作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幼儿园各项安全制度,强化安全意识,健全和完善安全工作的预警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园所安全稳定的管理责任制、工作督察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教师和儿童进行安全常识的普及,开展多种形式安全教育活动和演练活动,提高教师和幼儿的自护、自救能力。对重点环节和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要作到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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