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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0]169号
【颁布时间】 2010-06-25
【实施时间】 2010-06-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3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五、进一步整合防汛抗旱工作力量
  
  全市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负责抓好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履行牵头协调、监促检查、指导服务、动态情况实时把握、信息发布等重要职责。气象部门负责全市实时气象监测,及时通报重要灾害性天气信息,做好短期、中期和长期气象预报。水文部门负责按照分工对大江大河及中小河流的雨量、水位、流量进行实时监测,并进行准确水情预报。水利部门要加快水利工程病险整治和水毁修复,科学有效调度水资源,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用水。国土房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农业科技防灾减灾措施,指导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市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市政设施防洪安全,搞好城市市政设施防洪抢险工作。全市各级宣传、财政、民政、卫生、交通、公安、武警、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洪涝、干旱等灾害的灾前防范、灾后救援、灾民安置、救灾保障、应急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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