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甘食药监安函[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1-25
【实施时间】 2010-0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4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关于推荐2009年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与评价中心:
  
  2009年,我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测与评价中心全年共收到并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6711份,平均每百万人口报告257.8份。其中严重病例245例,新的一般病例228例,新的严重病例13例,新的、严重的病例占报告数的3.7%;死亡病例7例。报告数量和去年基本持平,略有增长。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健康发展,调动各监测单位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省局决定对2009年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取得教好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请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测与评价中心各推荐一名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人员的条件为从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并在工作中积极主动、取得较好成绩。并将推荐材料于2010年2月5日前传真上报省局安监处。
  
  附件:2009年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2009年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
  
  
  
  
  
  毕业院校
  
  及专业
  
  
  
  从事ADR工作年限
  
  
  
  
  
  办公电话
  
  
  
  手机
  
  
  
  
  
  工作简历
  
  
  
  
  
  主要成绩
  
  
  
  
  
  
  
  主要成绩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审
  
  批
  
  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备
  
  
  
  注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