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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10]11号
【颁布时间】 2010-01-23
【实施时间】 2010-01-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4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组织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林念修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檀庆瑞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肖建刚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成员:韩庆东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蒙旭富自治区监察厅监察专员(自治区纪委常委)
  
  李杰云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张文军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钟兵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韦力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梁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杨焱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韦祖汉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韦纯良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
  
  王勇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黄绪全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黄显阳自治区粮食局副局长
  
  杨宏博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审查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协调解决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国家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督促检查整村推进土地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由张文军同志兼任。
  
  今后,除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行文调整,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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