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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旅游局
【颁布时间】 2010-01-22
【实施时间】 2010-0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5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度旅游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旅游局:
  
  依照《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为全面了解2009年我国旅游业情况,把握我国旅游业发展动态,国家旅游局专门下发《关于开展2009年度旅游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为了确保2009年度旅游统计年报任务的顺利完成,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年报数据的质量
  
  2009年年报的主要内容为《旅游统计调查制度》中的旅统基1表至旅统基10表。各基层报表12月份、第四季度和全年的累计数据为年报数据。各设区市旅游统计人员要严格把关,加强指导、认真审核,杜绝在报送中出现指标缺报的问题,以及各类指标填报单位不准确等现象。
  
  二、加强协调,确保年报企业的覆盖面
  
  各设区市旅游统计人员要认真与本单位相关处(科)室核实截止2009年底本地的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旅游集团以及其他旅游企业的名称、星(A)级、客房数、床位数、从业人员数等,并于2010年2月25日前将企业情况列表报送至省旅游局。必须确保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旅游集团全部纳入今年年报汇总范围,其中各设区市必须将A级景区的数据进行汇总,填报基8表后上报。
  
  三、专人负责,确保按时报送
  
  上报2009年年报数据库时,应以网上填报系统的数据库为准。
  
  2009年度旅游统计年报数据库的报送时间如下:
  
  旅游单位基本情况(旅统基1表)、旅行社外联和接待情况(旅统基2表)、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情况(旅统基3表)、旅行社财务状况(旅统基4表)、星级饭店财务状况(旅统基6表)、非星级旅游住宿设施接待情况(旅统基7表)、旅游区(点)基本情况(旅统基8表)、其他旅游单位基本情况(旅统基9表)、旅游产业直接就业人数情况(旅统基10表)上报时间为2010年3月30日前。
  
  各地旅游统计人员在填报、上传年报数据时,必须保证网上数据与脱机程序数据的一致,并做好相应数据库的备份工作。
  
  凡是未能在规定时间上报合格数据库的,视为迟报。省旅游局将对各地的统计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并公布,同时将对迟报、缺报、错报等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杨冷杉,电话(传真):0791-6223581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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