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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甘教厅[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22
【实施时间】 2010-01-22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845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厅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厅直各单位:
  
  现将《甘肃省教育厅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甘肃省教育厅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优先发展、改革创新、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以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夯实基础、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内涵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教育发展整体水平,不断推动全省教育改革发展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努力提高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1. 建立完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继续抓好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认真总结教育系统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建立完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完善符合教育科学发展要求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切实改变单纯以升学率、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衡量发展成效和工作成绩的观念和做法,推动教育事业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和2020年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
  
  2.全面完成“两基”攻坚任务。继续把“两基”攻坚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落实“一县一策”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攻坚措施,确保东乡县、积石山县、碌曲县、玛曲县按期实现“两基”目标,全面完成“两基”攻坚任务。切实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加大薄弱环节改造和建设力度,早部署、早准备,认真做好“两基”迎接“国检”工作。
  
  3.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进各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加大改造薄弱学校力度。完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措施。采取综合措施,增强政策合力,有效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现象。以寄宿制学校建设为抓手,结合教育系统灾后重建,科学规划、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积极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工作,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采取各种有力措施,重点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继续稳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加大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改造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专业设置的市场竞争力和针对性,加强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技能人员培养。认真实施国家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
  
  5.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统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鼓励发展基础好的地区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对普通高中教育的指导,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鼓励和支持举办特色高中。研究探索在普通高中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限制普通高中大班额招生,切实减少复读生数量。
  
  6.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区域发展战略,深入研究制定高等教育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具体规划和措施,以加快推进全省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增强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以主动适应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为出发点,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重点抓好内涵建设与学科特色建设,打造专业品牌,形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人才培养结构和学科专业体系。认真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 做好高校重点学科评估验收工作,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高等学校办学水平。鼓励高校自主创新,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实施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项目,启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继续做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稳步扩大高等教育规模。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继续支持甘肃中医学院做好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做好新增博硕士授权学科评审工作。开展第三轮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启动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7.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制定实施《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的意见》,加强民族地区中小学双语教师培训、教学研究和教材建设,支持民族地区大力发展双语教育。加大少数民族地区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推动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继续做好省(区)际对等招生工作、省内高校预科生招生工作以及民族高中班的招生管理工作。制定实施《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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