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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1-21
【实施时间】 2010-01-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6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宁海湾省级风景名胜区更名为东冲半岛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批复

霞浦县人民政府:
  
  《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将福宁海湾省级风景名胜区更名为东冲半岛省级风景名胜区的请示》(霞政文〔2009〕22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福宁海湾省级风景名胜区是省人民政府2007年颁布的第七批省级风景名胜区。鉴于福宁海湾省级风景名胜区范围90%以上在东冲半岛,为更好地与宁德市环三都澳区域发展战略相衔接,充分体现东冲半岛资源类型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提升景区的品味和内涵,经研究,同意福宁海湾省级风景名胜区更名为东冲半岛省级风景名胜区。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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