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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董事会试点企业: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沪委发[2008]9号)和《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沪国资董监事[2009]124号)等文件要求,参照国务院国资委董事会试点工作的做法,我们制定了《试点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试点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实施意见(试行)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沪委发[2008]9号)和《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沪国资董监事[2009]124号)等文件要求,参照国务院国资委董事会试点工作的做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的要求 董事会对市国资委或股东(大)会负责,每年向市国资委或股东(大)会报告上一年度的工作。 (一)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向市国资委报告工作;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年度工作。 (二)年度工作报告应对照《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方案》有关内容,并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三)年度工作报告原则上于每年4月底前报市国资委或股东(大)会,并抄送监事会。 二、年度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董事会制度建设情况 1、公司章程的制定或修改情况。包括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长、总经理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等。 2、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的制定或修改情况。 3、向董事提供公司信息和配合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制度等的制定或修改情况。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1、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包括召开会议次数和议案(含通报、报告和审议)数量及审议等情况。 2、董事履职情况。包括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次数、提出建议、参与调研及对重大决策的投票情况等。 3、董事之间、董事与经理层之间沟通情况。 4、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三)董事会制定、推进落实战略规划情况。包括“三年行动计划”年度目标的完成情况。年度预算执行,投资计划和重大投融资项目完成及效益情况。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核心业务、优质资产证券化;收缩管理层级和行业跨度;技术和管理创新;非主业调整及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等情况。 (四)董事会建立和落实风险预警防范和内部控制体系情况。主要包括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运行情况等。 (五)公司经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情况。主要包括考核的各项指标与指标值,薪酬制度或办法;各项考核指标完成和薪酬兑现情况;分析考核指标设置和指标值的确定及其与薪酬挂钩的科学性、合理性,对经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的实际效果。 (六)企业职工收入分配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主要包括董事会决定的职工收入分配政策、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企业职工收入水平增长变化情况等。 (七)市国资委或股东(大)会要求董事会落实事项、监事会和审计要求整改事项的完成情况。 (八)董事会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三、年度工作报告的编制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反映实际工作,既要充分肯定工作成绩,又要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和要求。 (二)编制年度工作报告要全面、具体,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三)条件成熟后,逐步探索建立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公开透明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