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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湘劳社工字[2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01-20
【实施时间】 2010-0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8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教育厅等关于印发《湖南省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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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鼓励国家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和承接产业转移的企业吸纳农民工就业。
  
  4、责任单位:各级就业服务局牵头,各级工会、妇联等部门配合。
  
  省就业服务局联系人:郑本成 电话:0731-84900149
  
  (三)“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
  
  1、活动时间:2010年5月。
  
  2、服务对象: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各类求职者。
  
  3、活动内容:
  
  (1)集中开展求职招聘活动。广泛收集供求职信息,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载体,在全省开展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为省内外用工单位和广大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社会各类技能人才、失地农民和其他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岗位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
  
  (2)深入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主办墙报专刊、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现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新一轮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并对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及典型事例进行跟踪报道。
  
  (3)及时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将招聘周活动与推动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结合起来,及时为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和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权益维护等服务,及时兑现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鉴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优惠政策。
  
  (4)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招聘周活动期间,各相关部门要对参加招聘的用人单位和求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指导,将招聘录用信息及时向劳动者进行反馈,并为他们提供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的援助服务。
  
  (5)积极创造平等就业环境。招聘周活动期间,各地要积极引导招聘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提供公平就业机会,消除就业歧视。各类招聘企业在招聘活动中应避免设置如年龄、性别、户籍和民族等职业准入条件,努力创建一个平等的就业环境,更好地促进公平就业。
  
  4、责任单位:各级工商联牵头,各级劳动保障、人事、教育、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配合。
  
  省工商联联系人:甘露电话:0731-85537552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1、活动时间:2010年9月。
  
  2、服务对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活动内容:
  
  (1)组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及创业意识。积极开展就业见习活动,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丰富工作经验。
  
  (2)广泛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举办专场招聘会,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相应的政策及资金扶持。
  
  (3)组织对辖区内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进行摸底调查和失业登记,以实名制分类建立个人档案、就业援助基础台帐和数据库,并进行一对一帮扶,力争让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
  
  4、责任单位:各级人事部门牵头,各级教育、劳动保障、妇联、残联等部门配合。
  
  省人事厅联系人:李晓妍 电话:0731-82219238
  
  (五)“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
  
  1、活动时间:2010年11月。
  
  2、服务对象:即将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活动内容:
  
  (1)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在高校和社会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让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及其家长了解政策。
  
  (2)深入高校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帮助即将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掌握求职技巧,提高求职成功率。结合市场需求和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3)广泛收集岗位信息,举办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专场招聘会,帮助即将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4、责任单位:各级教育部门牵头,各级人事、劳动保障、妇联、残联等部门配合。
  
  省教育厅联系人:郭建国 电话:0731-84721583
  
  活动具体启动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高度重视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将此项工作作为稳定和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各地要按照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定本地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方案。要根据方案安排,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等为载体,切实为各类群体提供优质服务。要及早谋划,加强协调,将专项活动所需资金列入公共就业服务经费支出计划,统一纳入财政预算,落实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要大力宣传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让社会广泛了解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要强化安全意识,抓好现场组织,确保活动开展安全有序。
  
  (三)加强协调。各级劳动保障、人事、教育、工会、妇联、残联、工商联等部门要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活动取得实效。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积极协调,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四)加强指导。各市州要加强对本地区开展专项活动工作的指导,对进展情况及时调度,适时开展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开展专项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
  
  (五)上报情况。请各市州在每个全省性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结束后,按规定对口向省直牵头单位上报本地区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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