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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民政局
【颁布时间】 2010-06-28
【实施时间】 2010-06-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9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浒苔灾害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区市民政局:
  
  2008年发生在奥运前的浒苔灾害,对我市近海水产养殖造成重大损失。根据最新监测情况,黄海中南部发现大面积浒苔聚集区,部分浒苔已在团岛至崂山头一带近岸海域登陆。按照《青岛市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市政府已启动Ⅳ级响应,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全面展开。为做好防控浒苔灾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密切关注灾情
  
  各有关区市民政局要树立大局意识,高度重视浒苔灾害对我市的影响,配合相关部门扎实有效地做好浒苔灾害的防控与工作。要充分发挥民政救灾救助的职能作用,将防控浒苔灾害的工作作为当前救灾工作的重点,早动员、早部署,高度关注浒苔灾情的发展,以临战的状态,提前落实应急救助的措施,全力以赴做好防控浒苔的救灾工作。
  
  二、随时了解、全程掌握浒苔灾害情况
  
  要详细了解本辖区近海水产养殖情况,随时掌握浒苔灾害对近海水产养殖业产生的影响。要按照政府防控浒苔指挥部的部署,主动与海洋渔业部门会商,加强对沿海镇、街道,特别是水产养殖企业、养殖户预防灾害措施指导,根据浒苔灾害发展情况,作出响应的处置决定,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三、加强灾情信息报送
  
  要根据市政府防控浒苔应急响应级别的要求,加强救灾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对浒苔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情况要及时报送灾情信息,要主动和提前做好准备,及时查灾报灾,特别时要做好浒苔灾害影像资料的积累和保存。要确保灾情信息畅通,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区市、镇(街道)要按照《青岛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展开工作,并确保灾情统计数据上报及时、准确,不虚报、瞒报和漏报。
  
  从6月28日开始,市南、崂山、黄岛、城阳、即墨、胶南、胶州等区市每天报浒苔的灾情和减灾救灾措施情况。
  
  市民政局夜间值班电话:83093166
  
  救灾救济处电话:8309319982106020传真:83093199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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