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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佳木斯市政府
【发文字号】 佳政办综[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20
【实施时间】 2010-0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0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佳木斯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起草专家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为保障规范性文件制发的合法性、合理性,根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政府决定聘任专家,成立“佳木斯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起草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专家组由市政府法制办推荐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专家学者、律师、退休公务员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公职人员组成,并根据工作需要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起草部门在制定、起草涉及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时,应邀请专家组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必要性及可行性座谈会、论证会、协调会,广泛征求专家意见,使政府决策更加具有科学性、民主性、广泛性,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附件:佳木斯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起草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起草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
  
  吴隆文高级律师、原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英文原省政府法制办立法处处长
  
  冯冲律 师、原省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处长
  
  关亚杰市司法局副局长
  
  耿学松高级规划师、市规划局副局长
  
  周常盛高级会计师、市财政局副局长
  
  安保昌高级审计师、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于国远高级工程师、市质检站副站长
  
  王作为高级政工师、市物业办副主任
  
  荆建军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闫少华市物价局副局长
  
  赵恒彦市开发办总工程师
  
  宋学伟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李京平市国税局副局长
  
  林春雷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屈淑兰市种子管理处处长
  
  李清波市水政水资源办主任
  
  高铁成市纪检委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韩跃进市编委办科长
  
  徐宏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科长
  
  睢志超市环境保护局科长
  
  李青春市公安局科长
  
  吕楫律师、市总工会科长
  
  杨辉律师、市电业局办公室主任
  
  高玮律师、市供热办科长
  
  吴春鹏市城管执法局科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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