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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食药监办[2009]265号
【颁布时间】 2009-05-31
【实施时间】 2009-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做好医改有关工作,局党组决定成立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和卫生部的部署,研究医改工作中涉及我局职责的重要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邵明立 局长
  
  成 员:
  
  张敬礼 副局长
  
  吴 浈 副局长
  
  李东海 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
  
  李继平 副局长
  
  边振甲 副局长
  
  秦怀金 办公室主任
  
  刘 沛 政策法规司司长
  
  张 伟 药品注册司司长
  
  王者雄 药品安全监管司副司长
  
  王立丰 稽查局局长
  
  李云龙 中检所所长
  
  李国庆 药审中心主任
  
  张爱萍 认证管理中心主任
  
  杜晓曦 评价中心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与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和卫生部的对口联系,负责协调局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医改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医改配套政策,负责督促检查医改相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吴浈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政策法规司许嘉齐副司长担任。办公室建立司局联络员工作制度,黄果、李茂忠、翁新愚和单宝杰四位同志担任联络员。办公室成员由局政策法规司、药品安全监管司和药品评价中心有关人员组成。邱琼、兰奋、程刚同志参加办公室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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