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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湘发改投资[2010]49号
【颁布时间】 2010-01-19
【实施时间】 2010-0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0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五矿地产·万里河山(暂定名)项目一期备案的通知

湖南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公司 “关于五矿地产·万里河山(暂定名)项目一期申请备案的请示”(东润综发 [2009]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项目符合《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准予备案。现就备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05]36号)有关规定。
  
  二、备案内容
  
  1、项目名称:五矿地产·万里河山(暂定名)
  
  2、项目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商品住宅小区建设,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4、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5、如需对本项目备案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或放弃该项目建设,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请你公司根据本备案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建设用地政策和房地产开发有关规定,符合长沙市城市发展规划要求。
  
  7、本项目备案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8、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的招标事项(包括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需报我委另行核准。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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