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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鹤岗市政府
【发文字号】 鹤政办发[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1-19
【实施时间】 2010-0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0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华能鹤岗热电联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鼓励发展城市大型热电联产工程,加快“三供两治”工程建设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华能鹤岗热电联产项目前期推进工作,改善我市城市中北部供热基础设施,实现我市节能减排的目标,市政府成立华能鹤岗热电联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组。推进组成员如下:
  
  组长:马冲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武彦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于长琦华能黑龙江公司副总经理
  
  王忠文龙煤股份公司鹤岗分公司总经理
  
  白小平鹤矿集团总经理
  
  成员:陈金久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徐征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
  
  王成兴山区区长
  
  裴宝军市规划局局长
  
  李东生市环保局局长
  
  孟祥全市水务局局长
  
  王树彬市建设局局长
  
  鹿英武市房产局局长
  
  薛涛市国土局副局长
  
  王百涛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李振国龙煤股份公司鹤岗分公司热电厂厂长
  
  宋唯鹤矿集团诚基水电热力公司总经理
  
  徐阳市热力公司经理
  
  白石华能鹤岗发电公司副总经理
  
  马鹤军华能黑龙江公司计划部副经理
  
  王海清捷能热力电站公司鹤岗分公司经理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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