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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同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同政办发[2010]10号
【颁布时间】 2010-01-19
【实施时间】 2010-0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0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同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为了加强对全市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根据工作需要及领导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大同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郝月生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如林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刘法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明生市交通局局长
  
  赤建中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成员:武献民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市纠风办主任
  
  薛凯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胡建业市交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李忠大同公路分局局长
  
  张兵年市发改委党组成员
  
  刘峰市经委副主任
  
  李文忠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建明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延银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李雁山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政市物价局副局长
  
  沈忠祥市质监局副局长
  
  张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郭辉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郝士扬市环保局副局长
  
  尉继廷大同高速公路公司经理
  
  昝军市煤运公路公司副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刘法明负责治超办全面工作;
  
  常务副主任:张明生协助主任负责治超办全面工作;
  
  副主任:武献民协助主任负责协调工作;
  
  薛凯协助主任负责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及路面治理工作;
  
  胡建业协助主任负责协调工作;
  
  刘志铭协助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谢宏福协助主任负责案件查处及责任追究工作;
  
  练志强协助主任负责联络工作;
  
  张玉文协助主任负责货物源头企业治理工作。
  
  办公室设六个组:
  
  综合组:设在市治超办,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市治超办;
  
  货物企业组:设在市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处,负责全市货物源头企业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处;
  
  场站组:设在市工商局,负责监督管理全市修理厂、改装厂、非法储(售)煤场取缔工作,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车辆道路组: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车辆、路面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
  
  责任倒查组:设在监察局,负责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工作,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宣传组:设在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治超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宣传工作。
  
  
二O一O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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