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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1-17
【实施时间】 2010-0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1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郑州市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规划纲要

[接上页]

  四、保障措施
  
  为保障郑州市纺织服装产业规划的顺利实施,重点加强组织领导,设立“一项资金”,加大“三重保障”,建设“三个中心”,搭建“三个平台”,提升“产业链四环节”,推动区域品牌与企业品牌两级品牌建设,带动企业多层次发展,使郑州纺织服装产业成为郑州经济发展的朝阳产业与优势产业。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好郑州市纺织及服装工业领导小组(郑文〔2004〕337号)作用,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实际,加强协调配合,共同促进郑州纺织服装产业发展。
  
  (二)设立“一项资金”。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3000万元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纺织服装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设计项目、开拓市场、品牌建设、信息化、营销网络建设和相关奖励等。
  
  (三)加大“三重保障”。一是加大对产业急需资源的保障力度。对重点纺织服装企业建设用地实行“绿色通道”审批制度;减免项目建设过程中市政府权限范围内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先征后返);加快投融资平台建设,完善中小企业担保机制;支持纺织服装品牌企业在境内外上市,鼓励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集合债券、信托计划等方式多渠道融资,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形成良好的融资环境。二是加快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整合纺织服装教育资源,加大对产业急需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支持、鼓励相关机构举办服装设计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的培训班,通过专项资金形式对其在聘请专家、租用场地等方面给予适当资助;建立引进机制,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引进纺织服装产业急需的人才。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充分发挥郑州的区位、交通物流、成本和资源优势,改善投资环境,完善配套政策,积极承接沿海发达地区纺织服装企业和项目向郑州转移。
  
  (四)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一是建立产业研发、培训、质监三中心。按照市场导向、资源共享、开放管理,低标准收费原则,支持建立郑州市服装设计研发和服装质量监控中心。依托郑州纺织服装院校和纺织服装企业,建立服装技术培训中心。二是搭建三平台。建立纺织服装产业信息平台。开展产业发展信息服务,建立纺织服装行业统计和信息制度,及时掌握和发布相关信息,引导纺织服装产业健康发展。建立产销对接平台。组织纺织服装生产企业、采购商、经营商开展产销对接活动,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形成良好的产销环境。建立服装文化发展平台。充分挖掘郑州纺织的文化底蕴,建立郑州纺织服装文化广场和展览馆,组建郑州市纺织服装产业模特队,评选郑州纺织服装产业形象大使,以多种形式鼓励企业、面料厂商定期向外界发布裤业的流行资讯。依托华中信息中心元通纺织城,建立服装资讯中心,收集全球的款式、面料的流行资讯和最新的技术研发信息,及时向企业发布,带动纺织服装文化产业发展。
  
  (五)加强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一是积极引导园区错位发展。通过加强重点纺织服装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工作,引导其加快建设,错位发展,走特色化经营之路。将郑州纺织产业园建设成“全省规模最大、专业化程度最高、公共运行成本最低、软硬环境最优、行业最环保最好的科技型精品纺织服装产业园”;把二七区服装加工中心建成集生产加工中心、品牌孵化中心、设计研发中心于一体的现代化服装加工产业园;把曲梁服装工业园建成链条完整的品牌男裤加工基地。二是积极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鼓励纺织服装加工企业进园区生产加工,有目的引进大型纺织服装加工企业进园区搞规模化生产,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三是积极引进国内外名牌企业入园。鼓励国内外名牌服装生产企业、著名设计师到服装产业园区落户,来我市设立总部、地区总部、研发设计中心、采购中心、营销中心、结算中心和投资办厂。对投资大、影响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项目或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重点支持。
  
  (六)充分发挥现有优势,加快延伸产业链条。以结构重组为契机,实现纺织与服装的对接;加大染整环节建设,突破瓶颈,打通产业链;充分发挥商贸优势,延长产业链条;以设计研发提升产业链。
  
  (七)促进产品高端化,增强产业品牌效应,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积极发挥政府各部门在营造区域品牌过程中的作用,以特色产业集群为载体,积极整合资源优势,加快打造区域品牌。鼓励龙头企业实施品牌经营,加快开发中高档精品,扩大个性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及市场占有率。评选“郑州十大品牌”,鼓励和推荐企业申报省和国家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对获得相关称号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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