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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固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固政办发[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19
【实施时间】 2010-0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1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寒潮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据宁夏气象台预报,19日至21日,我区有一次大风寒潮天气过程,气温下降10℃以上,全区有5到6级偏北风,阵风8级左右,吴忠、中卫两市的南部及固原市有小到中雪,局部地区有中到大雪,其它地区有小雪,22日清晨全区大部最低气温可达-18℃至-20℃。根据自治区1月18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治区应急办《关于认真做好寒潮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和市委、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寒潮工作的紧急通知》(固党办发电[2010]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寒潮天气下我市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应对灾害性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
  
  这次寒潮降温幅度大,加之伴有大风、降雪过程,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对此,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应对寒潮天气有关会议上专门就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寒潮天气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迅速行动,全力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一线,加强组织指挥和检查督导,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全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措施,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应急管理
  
  (一)提前预警,制定预案,做到有备无患。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制定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冰、雪、雾等恶劣天气,要迅速启动预案,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巡查,及时疏导指挥交通,并加强对重点险路险段的管控,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诱导和分流交通,确保道路畅通,保证行车安全。城市建设、公路部门要提前准备好清雪设备以及融雪剂、防滑沙等物资。
  
  (二)密切协调配合,加强交通疏导。各级公安交管、安监、交通运管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车辆的安全检查,对通行冰雪路面的客运车辆必须安装防滑链,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遇强降雪,城建、交通和道路养护单位,要及时清除冰雪。要在降雪过程中不间断清雪,洒融雪剂和防滑沙防止结冰,确保道路正常通行。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巡逻,提醒过往车辆注意辖区危险、易冻、易滑路段,特别要加强312国道六盘山路段交通管控工作,确保安全通行。必要时采取提前分流、间断放行、分段放行、警车带道通行等多种方式加强疏导,防止发生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同时,要加强同周边省市交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应对灾害天气对交通管理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为受困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地政府及公安交警等部门要积极对滞留车辆实施救助,为司乘人员提供热水、食品,协助维修车辆故障。
  
  (四)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各县(区)政府及公安交管等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和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天气、路况及交通管理信息,广泛宣传冰雪路面行车注意事项,提醒驾驶人注意交通安全。
  
  三、强化责任,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切实做好处置突发情况的应急准备。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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