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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发[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1-19
【实施时间】 2010-0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1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自治区招商引资先进集体的通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乌鲁木齐“7·5”事件的不利影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优势资源转换和大企业大集团战略,采取有效措施,狠抓目标任务落实,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实现自治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32个先进集体(名单附后)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发扬成绩,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学习先进,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工作力度,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我区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全面实现“十一五”各项目标、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自治区招商引资先进集体名单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2009年度自治区招商引资先进集体名单
  
  一、地州市(11个)
  
  1.乌鲁木齐市
  
  2.昌吉回族自治州
  
  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5.哈密地区
  
  6.塔城地区
  
  7.克拉玛依市
  
  8.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9.吐鲁番地区
  
  10.阿克苏地区
  
  11.喀什地区
  
  二、县(市、区)(17个)
  
  1.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2.昌吉市
  
  3.伊宁县
  
  4.尼勒克县
  
  5.和静县
  
  6.哈密市
  
  7.沙湾县
  
  8.库车县
  
  9.疏勒县
  
  10.克拉玛依区
  
  11.博乐市
  
  12.吐鲁番市
  
  13.富蕴县
  
  14.乌恰县
  
  15.和田市
  
  16.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7.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驻疆机构、企业联合会(商会)(4个)
  
  1.上海市人民政府驻新疆办事处
  
  2.四川省人民政府驻新疆办事处
  
  3.新疆浙江企业联合会(商会)
  
  4.新疆山西企业联合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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