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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保险兼业代理人代理资格的请示》(贵阳光产险〔2009〕2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六盘水正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1)。 二、不予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贵州景元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2)。 三、你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与《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并提示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1、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名单 2、不予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单位名单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一: 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兼业代理许可证编号 代理险种 1 六盘水正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52020069272924800 机动车辆险 附件二: 不予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不予核准原因 1 贵州景元投资有限公司 无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 2 黔南州万胜车辆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无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 3 贵州凤冈顺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已取得兼业代理资格,不予重新核准 4 黔西县235汽车配件经营部 无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 5 坤凌汽车配件经营部 无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