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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吉安委办字[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19
【实施时间】 2010-0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1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安全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知精神全面做好做好年底至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一并认真贯彻落实。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发现存在“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的,要立即责令其停业整顿。不能按期整改的,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发现违法转包、分包的、要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加强对责令停业整顿企业的跟踪监督检查,严防企业在停业整顿期间擅自进行经营活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产品仓库和经营企业库房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超量存储问题。省直有关部门按此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略)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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