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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属企业: 为做好专职监事的年度考核评价工作,根据《宁波市属国有企业监事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委专职监事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印发《宁波市属国有企业专职监事年度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宁波市属国有企业专职监事年度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为做好专职监事年度考核评价工作,根据《宁波市属国有企业监事管理暂行规定》,结合专职监事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向市属国有企业委派或推荐的专职监事。 二、考核评价程序和方式 1、考核评价以年度为考评周期。实行考核评价结果与专职监事薪酬相挂钩的考核方式。 2、专职监事在考评周期满一个月内向市国资委提交上年度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一份。 3、市国资委成立专职监事考核评价小组,组长由分管委领导担任,成员由监事会工作处及相关处室人员组成。 4、考核评价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述职情况,结合其履职情况和工作业绩,综合所在企业意见后,形成考核评价结果,报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审定。 5、考核小组将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最终确定的考核评价结果与奖惩意见反馈给专职监事。 三、考核评价指标 1、考核评价指标内容包括: (1)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工作成绩和效率; (2)落实岗位工作职责情况; (3)其他需要考核评价的内容。 2、考核评价指标的量化: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考核指标实行量化,采取百分制。年度考核得分由两方面评分结果组成,其中考核评价小组评分(具体计分标准见附件1)占80%,派驻企业评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占20%计算。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后,综合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四、考核成果运用 1、考核评价结果与专职监事薪酬挂钩。具体实施办法见《宁波市属国有企业专职监事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2、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专职监事续聘、解聘、奖惩兑现的重要依据。聘期届满,市国资委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表现优秀和良好的专职监事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不称职专职监事作解聘处理。 五、其他事项 1、本办法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 专职监事绩效考核表 项目 要素 考核评价要素的重点内容 分值 (分) 评分 一二三四五 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工作成绩和效率(20分) 1、本年度所派驻企业无国有资产流失事件发生 10 108 6 4 2 2、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5 54 3 2 1 3、工作原则性强,能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工作勤勉、敬业 5 54 3 2 1 落实岗位工作职责情况(80分) 4、是否及时、客观、准确向市国资委报告企业发生的重大事项,报送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 10 108 6 4 2 5、是否及时报送专项检查情况 10 108 6 4 2 6、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对企业经营管理中重大决策的程序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10 108 6 4 2 7、检查企业的财务情况、经营效益、利润分配、资产运营、薪酬分配情况等 10 108 6 4 2 8、检查监督企业董事、经营班子成员的经营决策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建议 10 108 6 4 2 9、无违反监事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情况 10 108 6 4 2 10、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保质保量完成市国资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5 54 3 2 1 11、能认真完成监事会主席交办的各项任务 5 54 3 2 1 12、列席企业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会议,了解企业重大决策情况 5 54 3 2 1 13、参加监事会会议,认真执行监事会的各项决议 5 54 3 2 1 得分: 等级: 考核小组综合评语: 年月日 被考核人意见: 年月日 附件2 派驻企业对专职监事评价表 考 核要 素 考核要点 分值 公司评分 优秀 良好 一般 有差距 较差 工作态度 责任心 忠实履行职责,勇于承担责任,不推卸责任。工作踏实,一丝不苟做好本职工作。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10 10-8 8-6 6-4 4-2 2-0 敬 业精 神 爱岗敬业,对工作保持高度热情,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克服困难。工作任劳任怨,勤勤恳恳 10 10-8 8-6 6-4 4-2 2-0 团队协作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