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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鄂环办[2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01-18
【实施时间】 2010-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4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定期调度环“一江两山”交通沿线生态景观工程环保责任状项目进展情况的通知

荆州、宜昌、十堰、孝感、随州、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省环“一江两山”交通沿线生态景观工程建设指挥部1月7日召开工程建设工作会,通报了许克振指挥长带队现场巡查的情况,指出环保责任状项目形象进度不明显,各责任单位要深入实际、主动协调、加强督办服务,推动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会议指出,省政府将于2010年3月底召开环“一江两山”交通沿线生态景观工程现场会,对十堰市房县和宜昌市夷陵区两个示范段进行现场检查。两市务必要切实加快责任状项目的实施,力争3月15日前完成一批工程项目,使当地生态景观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了落实会议精神,加强我厅对各地环保责任状项目实施进展的调度和协调,及时掌握各项工程进展情况和实施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我厅拟从即日起,每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调度。各相关单位应于每周五下午5:00之前将各项工程措施最新进展、资金投入、取得的成效等有关情况上报我厅。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王春027-81767132、87167180(传真)
  
  电子邮箱:10701674@qq.com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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