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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发[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16
【实施时间】 2010-0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5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工业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五大建设”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加快特色产业培育,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市委、市政府决定2010年在全市开展“工业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第一方略,强化重大项目支撑力,加快重大项目启动实施,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形成重大项目建设合力,以大项目促大投入,以大投入促大发展,加大产业培育力度,壮大主导产业,提升传统产业,振兴新兴产业,构筑产业链高地,实现工业总量的扩张。
  
  二、目标要求
  
  2010年,全市完成工业投资700亿元,同比增长30%。年内组织实施亿元以上工业项目240个,其中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35个,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20个;新开工项目120个,竣工投产项目100个。组织实施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外资工业项目30个。
  
  三、工作重点
  
  1.重抓招商引资。深入开展“招商引资百日竞赛活动”,力争全年引进5000万元以上内资项目300个;提高赴台招商的频率及成效,注重以商引商,吸引更多台资企业来淮投资;举办专题招商会,强化央企招商,力争在盐化工及汽车零配件等产业配套项目上取得新突破;加大民资招商力度,继续组织深圳、浙江等地的专场招商活动,确保落实一批新签约项目。各县(区)都要组织相应专题招商活动,确保每季有活动,每月有考核。
  
  2.重抓项目开工。各挂钩领导、部门负责人要对计划新开工的项目逐个进行过堂,落实投资计划、建设单位和建设条件,深入一线协调解决难题。计划一季度开工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要按照2月下旬集中开工的时间要求,排出建设进度表,确定项目规划图、施工图和效果图,做实做细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全市2010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达到120个。
  
  3.重抓项目投产。各县(区)要将加快项目竣工投产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对在建项目进行梳理,排出一批今年能够竣工投产的项目进行重点服务,确保一批项目上半年投产运行。对已经竣工的项目,要深入企业帮助解决项目配套流动资金和用工等问题,保证新项目满负荷运行,尽快成为新经济增长点。
  
  4.重抓银企对接。每季度市经贸委和人民银行共同组织一次银企对接活动,确保银企对接活动常态化,为企业项目融资提供高效服务。市经贸委、人民银行要定期对银企对接签约项目进行跟踪督查,提高履约率和贷款到位率,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业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高雪坤市长任组长,戚寿余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经贸委、规划局、国土局、财政局、环保局、统计局、建设局、审计局、人行、重点项目督考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具体负责“工业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的组织、推进和考核评比工作。
  
  2.完善推进机制。一是实行领导联动挂钩制。市、县(区)领导分别挂钩一批投资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工业项目,牵头做好项目的帮办服务工作,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二是实行月度“三榜”通报制。每月对全市工业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新开工项目榜、新竣工项目榜和快进项目榜”。公布各县(区)、市经济开发区新开工项目数和新竣工项目数,增强加快项目建设的紧迫感。三是实行项目定期过堂推进制。市委、市政府每季度对项目建设情况逐县(区)进行分析过堂,总结成绩,查找差距,落实措施。1月份、7月份组织两次工业重大项目现场推进活动,对各县(区)新开工项目、新竣工投产项目进行现场推进。严格按照亿元项目观摩一次,10亿元以上项目观摩两次的标准,不搞平衡,真正比出压力,增强动力。四是实行重大项目绿卡制。为工业重大项目颁发绿卡,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减免项目收费,简化办事程序,开通项目服务热线,加快项目建设。各县(区)参照执行。
  
  在加快项目推进的同时,为项目建设提供“101%”的服务。对企业的合理要求,提供100%的服务,让企业100%的满意,以此为基础,将1%体现在“主动、创新、高效”上,使项目服务水平实现质的飞跃。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实行市、县(区)联动会办。由市经贸委每月深入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实施情况,每月召开项目推进联席会议,牵头组织规划、国土、环保、人行等部门组成项目联席服务小组,在项目报批、建设等方面进行全过程服务,真正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3.加大宣传力度。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工业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的宣传力度。淮安日报社、广播电视台要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每周要有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报道,每月要有各县(区)推进重大项目的典型宣传,每季度要有“工业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的大型宣传,在全社会形成重抓工业项目、加快工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4.强化考核奖励。由市经贸委研究制定《“工业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考核评比办法》,加大新开工和竣工投产项目的考核分值和权重,对超额完成竣工项目目标的县(区)予以加分。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工业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提出表彰奖励方案,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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