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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甘食药监市函[2010]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15
【实施时间】 2010-0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5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处关于药品批发企业有关换证申请的通知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药品批发企业:
  
  自2009年9月以来,全省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届满换证工作已开始,大多数企业能积极准备,按期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但仍有部分企业尚未申请。为确保全省换证工作能按期完成,保障药品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现就换证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所在地区的药品批发企业,换证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31日;县级(含)药品批发企业换证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28日。
  
  二、统购分销的非法人企业须与法人企业一并申请换证,不得单独提出申请;法人企业所属的药品零售企业的换证,按规定和程序向所在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换证。
  
  三、企业未按规定时限申请换证,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其责任自行承担。
  
  四、请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促辖区内的换证企业按期申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处
  
  
二O一O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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