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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发改委
【发文字号】 赣发改电字[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25
【实施时间】 2010-0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6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10年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改委、物价局、交通局:
  
  为做好2010年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现就道路客运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营固定线路的道路客运,继续实行客票价格不针对春运加成的政策,企业可在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幅度内浮动。对非固定线路的临时包车运输,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农村道路客运已实行财政补贴,旅客客运票价不得提高。
  
  三、春运期间暂停收取燃油附加费。
  
  四、各地要加强春运期间的组织领导,科学安排运力、强化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督促各有关运输经营者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及时发布运输信息,认真做好春运票价的明码标价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交通部门的协调,切实加强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票价的价格监督与检查,对借机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要严厉查处。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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