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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龙岩市政府
【发文字号】 龙政综[2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01-14
【实施时间】 2010-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6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龙岩陶瓷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通知

龙岩经济开发区陶瓷工业园管委会:
  
  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9]15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设立龙岩陶瓷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由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新罗区人民政府按51:49股份比例出资,公司法人代表由陶瓷工业园管委会主任张树溪兼任,陶瓷工业园管委会其他班子成员兼任董事会成员。请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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