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青保监复[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14
【实施时间】 2010-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8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兰州阳光航空销售有限公司西宁营业部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兰州阳光航空销售有限公司西宁营业部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青海阳光产险〔2009〕3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兰州阳光航空销售有限公司西宁营业部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的代理险种范围见附表。
  
  二、请你公司督促被核准兼业代理机构在1月21日下午到青海保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委托领取人应持被核准机构介绍信或委托书以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你公司要切实履行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职责,指导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建立代理业务台账,并对其进行定期培训。在委托兼业代理机构办理保险业务时要严格执行《保险法》、《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保险法律法规。
  
  此复
  
  
二O一O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被核准兼业代理资格机构清单
  
  
  
  
  
  序号
  
  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
  
  代码
  
  机构地址
  
  许可证编号
  
  代理险种范围
  
  
  
  1
  
  兰州阳光航空销售有限公司西宁营业部
  
  679152237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号
  
  63010067915223700
  
  航空意外保险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