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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南价格[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14
【实施时间】 2010-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8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101路、102路、103路公共汽车票价的批复

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物价局: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公共汽车票价的批复》(桂价格〔2009〕497号)文精神,现将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公共汽车票价批复如下:
  
  一、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侨城公共汽车交通有限公司开通客运站(大转盘)-玮美公司的101路公交线路(全程9公里,设站点11对)、客运站(大转盘)-宁武旧圩的102路公交线路(全程10公里,设站点11对)、客运站(大转盘)-宁武路定标南路口的103路公交线路(全程6公里,设11对站点和2个单边站点),核定票价均为1元/人次,实行无人售票及全程一票制。
  
  二、请你们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
  
  此复。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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