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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1-13
【实施时间】 2010-01-13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859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0年政风行风建设整改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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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转变工作作风,密切企业联系
  
  以企业满意为标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更好的工作方法和态度为企业服务。通过中小企业信息网等信息平台,及时为企业提供信息支持,不断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质量。倡导和推动委机关干部深入企业、基层搞调研,深入实际了解情况,认真倾听和帮助解决企业反映的实际困难,并帮助企业把握发展方向,找准发展重点,研究发展举措。积极创建和谐机关,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及推诿、扯皮、拖拉等现象,坚持从点滴做起,从服务态度抓起,以企业是否满意、群众是否满意为评价各项工作成绩优劣的标准,使委机关的精神面貌有深刻变化,党员干部的作风有根本性好转,执政能力和工作效率有极大提高,政风行风有显著改善,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六、加强监督检查,纠正不正之风
  
  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执法责任工作制度》,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尽职,依规运行,突出“严”字、注重“实”字。加强与政风行风特约评议员的沟通交流,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汲取先进经验,有针对性地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禁利用公务活动之便,参与中介服务,为个人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加强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坚决纠正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及时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等不良行为。如有举报或发现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促使委机关政风行风的根本转变,成为廉洁、高效、求真、务实的政府部门,为实现全区2010年工业增长13%的目标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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