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临汾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临政办发[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13
【实施时间】 2010-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0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春节前后安全生产的通知

[接上页]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主要负责人要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各司其职,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部门,细化部门职责,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春节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四)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于2010年2月15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