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鄂环办[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1-13
【实施时间】 2010-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0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费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环保局、省监测中心站:
  
  接环保部环办函[2009]1356号文件通知,为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环保部近期将对2007-2008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费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并安排现场检查。为做好我省的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2007年监测运行费项目绩效考评及2008年监测运行费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二、考评内容
  
  一是业务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实施内容完成任务量、完成任务质量、进度和时效及项目组织管理状况;二是预期项目社会效益,包括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情况,包括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财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状况等内容。
  
  三、项目绩效报告撰写要求
  
  各市、州、直管市环保局、省监测中心站要积极开展自查,认真填报2007年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和2008年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环办函[2009]1356号文件附件三、四),我厅将根据各地自查情况并结合项目特点,撰写我省绩效考评报告上报环保部,以便进一步为我省争取2010年监督性监测运行费。
  
  四、时间要求
  
  此次考评结果将作为2010年监督性监测运行费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请你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按环保部文件要求认真编写2007年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及2008年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并于2010年1月22日前报送我厅。
  
  环保部环办函[2009]1356号文件及项目范本网址为:http://www.sepa.gov.cn/gkml/hbb/bgth/201001/t20100106-183884.htm,湖北省环保厅网站主页“重要通知”栏目也有该文件,请你单位自行下载。
  
  联系人:刘爱华027-87167180(兼传真)
  
  Email:ihuaer@126.com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