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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1-12
【实施时间】 2010-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0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四、进一步强化执勤备战,做好灭火救援工作
  
  春节和“两会”期间,各级消防部队要立足“灭大火、打恶仗”,针对冬春季节火灾多发生在夜间和发现晚、报警迟、扑救难、易造成伤亡等规律特点,从思想、组织、装备、训练和预案上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要严格执勤备战,加强对各类消防器材装备的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或其它灾害事故,能第一出动,快速反应。要深入开展辖区“六熟悉”工作,在详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完善、科学、详细、具体、实用的灭火救援预案,并开展实地演练。同时,各级消防部队要认真调查建立健全应对各类突发火灾事故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处突能力、整体作战能力和攻坚制胜能力,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五、加强工作信息反馈
  
  春节和“两会”结束后,各区(市、县政府)、市相关部门要将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书面报市安全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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