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卫政办发[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1-12
【实施时间】 2010-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0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便于各县、各部门(单位)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 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263号),现将我市2010年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节:2月13日至19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六、开斋节:9月10日开斋节是穆斯林群众的传统节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通知精神,决定为全市各族干部群众放假2天,9月10日至13日放假公休,共4天。
  
  七、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八、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九、“古尔邦”节:11月17日“古尔邦”节是穆斯林群众的传统节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通知精神,决定为全市各族干部群众放假2天,11月17日至20日放假调休,共4天。11月21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二O一O年一月十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