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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龙岩市政府
【发文字号】 龙政办[2010]10号
【颁布时间】 2010-01-12
【实施时间】 2010-0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0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房产、土地抵押他项权证办理和个人房地产转让变更登记实行“两证齐办”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金融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就房产、土地抵押他项权证办理和个人房、地产转让变更登记实行“两证齐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证齐办”的主要内容:
  
  1、企业、单位、个人房产、土地抵押他项权证“两证齐办”:将原来须先办理房产抵押他项权利证书(承诺5个工作日),而后办理土地抵押他项权利证书(承诺5个工作日),累计需10个工作日的办理方式,改为“两证同时受理,同步办理,同期出证”,合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
  
  2、个人房、地产转让变更登记“两证齐办”:将原来个人房地产转让须先办理房产证变更登记(承诺20个工作日),而后办理土地证变更登记(承诺20个工作日),累计需40个工作日,改为“两证同时受理,同步办理,同期取证”,合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二、“两证齐办”的操作规程
  
  企业、个人房产、土地抵押他项权证办理和个人房、地产转让变更登记“两证齐办”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新罗区地税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向社会公告。
  
  三、“两证齐办”实行时间
  
  本项改革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试行,从2010年2月1日起正式实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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