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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湘发改交能[2010]28号
【颁布时间】 2010-01-12
【实施时间】 2010-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0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花垣县农副产品加工工业园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的批复

湘西州发改委:
  
  报来的《关于核准花垣县农副产品加工工业园110kV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州发改呈[2009]420号)》及相关材料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1、《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05]36号)》和《湖南省电力项目核准实施办法》 (湘发改交能[2006]872)号。
  
  2、《湖南省电力项目核准实施办法》(湘发改交能[2006]872)号文件。
  
  二、核准条件
  
  该项目按照湖南电网“十一五”发展规划,为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符合国家电力发展的产业政策。项目取得了省环保厅的环评批复(湘环评表[2008]271号),花垣县国土局、规划局及工业园区管委会分别出具了支持性文件。
  
  三、核准内容
  
  1、为满足花垣县经济发展对电力增长的需求,加强电网结构,增加变电容量,提高供电能力,保证当地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持续性发展的需要。同意建设花垣县农副产品加工工业园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单位为湘西自治州渝湘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花垣县工业园内,占地14.5亩。
  
  3、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10kV变电站及配套工程。
  
  4、项目总投资466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66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5%,由湘西自治州渝湘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解决。
  
  5、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主要设备、大宗材料采购等由项目法人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办理招标事宜,并接受我委及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6、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7、请湘西自治州渝湘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和银行融资等相关手续。
  
  8、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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