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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1-12
【实施时间】 2010-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1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天津市长芦盐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申请轻纺行业(工程制盐及盐化工程)设计资质丙级升乙级的批复

天津市长芦盐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轻纺行业(工程制盐及盐化工程)设计资质升级的申请收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设计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我委对你单位所报的技术力量、技术装备、办公场所及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天津市长芦盐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符合轻纺行业(工程制盐及盐化工程)设计丙级升乙级资质的要求,同意换发轻纺行业(工程制盐及盐化工程)乙级设计资质证书。证书有效期五年,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可申请换发新证书。
  
  请你单位据此批复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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