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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绿通环保工程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延续的申请收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设计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我委对你单位所报的技术力量、技术装备、办公场所及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天津市绿通环保工程设备开发有限公司符合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设计专项资质延续要求,同意换发(水污染防治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设计专项资质证书。证书有效期五年,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可申请换发新证书。 请你单位据此批复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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