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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提高诚信经营意识,营造有序发展的诚信环境,增强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根据《石家庄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诚信企业行业评价办法》,在招标代理行业开展诚信企业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一年以上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外地进市招标代理机构,本专业委员会会员企业均可申报诚信企业评价。非本专业委员会会员可在办理入会手续后申请参加。 二、评价标准:按照《石家庄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诚信企业行业评价办法》(市建协[2009]16号),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评定。 三、评价方式:采取企业申报,专业委员会进行初审,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市建协根据评审结果和有关部门及社会各方意见组织人员进行复审,最终确定诚信企业的方式。 四、申报时间:2010年1月20日至3月20日为企业申报时间。4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 五、申报企业按照《石家庄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诚信企业行业评价办法》及表5相关评价内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在申报时间内报工程担保和招标代理专业委员会,望各会员单位积极参评。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35号附1号 联 系 人:梁惠敏、王彩彦 联系电话: 86674314。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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