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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教育局
【颁布时间】 2010-06-24
【实施时间】 2010-06-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4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期末及暑假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市管高等民办教育机构:
  
  暑假将至,为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的暑假,确保校园安全,现就做好暑假前及暑期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师生和校园安全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教安发〔2010〕20号)精神,持续做好学校安全各项工作。务必于放假前,组织人力,全面开展一次校园内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对校内的重点要害部位、及重点安全设施,进行一次细致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利用暑假时间,集中进行整治,确保秋季开学校园安全。
  
  二、持续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认真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各学校于放假前,采取各种有效方式,集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重点做好防溺水、道路交通安全和暑假外出活动中的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家长要切实履行学生的校外监护职责,共同防范学生暑期校外安全事故发生。
  
  三、做好暑期教师安全与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提高教师应急知识和技能
  
  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安全管理专项培训工作。要加强领导、提前谋划,充分利用暑假时间,继续实施教师安全与应急管理培训,切实提高教师日常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基础建设。
  
  四、加强民办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杜绝学生校外安全事故发生
  
  暑假期间,各区县教育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民办培训机构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对完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各类培训机构要坚决取缔。
  
  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假期安全工作,强化暑期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市教育局。
  
  请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于7月4日前,将暑期安全值班表上报报市教育局稳定安全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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