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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6-22
【实施时间】 2010-06-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5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抚州等洪水受灾地区灾后重建规划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规划局、建设局,各甲、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今年入汛以来,我省多次遭遇强降雨,抚州、鹰潭、吉安等多个市受灾严重。6月21日18时30分,抚州市临川区唱凯堤发生决堤。灾情发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以赴抢险救援,把人民群众生命放在第一位。省委、省政府果断作出党政军民进入抗洪防汛一级应急响应状态,全力做好抗洪抢险和灾后重建工作。为紧急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我厅决定组织全省甲、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开展对口支援受灾地区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请各甲、乙级规划编制单位迅速组织规划编制工作组,明确一名负责人和联系人,并将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于6月25日前报我厅规划处,做好随时进入灾区开展工作的准备。
  
  联系人:伍锡论
  
  联系电话:0791-6222769 0791-6229054(传真)
  
  电子邮箱:WULL82@126.COM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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