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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陕国资党发[2010]75号
【颁布时间】 2010-06-22
【实施时间】 2010-06-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5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陕西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授予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玉树机场分公司“抗震救灾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称号的表彰决定

各企业:
  
  4月14日青海玉树特大地震发生后,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玉树机场分公司(以下简称“玉树机场”),这个通航仅8个月的高原支线机场,作为玉树唯一与外界联系的空中大动脉,面对供电中断、通信中断、部分机房等设备遭到严重损毁的情况,广大干部职工在西部机场集团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不顾强余震的危险,强忍失去亲人的悲痛,大力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不讲条件、不畏艰险、不分昼夜地战斗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在严峻的考验面前战胜了缺乏夜航设施和保障条件有限的现实困难,以仅有的三个机位超负荷运转,实现了高海拔地区机场安全保障工作万无一失,有力确保了救援人员、物资和伤员的及时转运,有效捍卫了空中生命线的畅通,最大限度地挽救了受灾群众生命,为夺取玉树抗震救灾的全面胜利发挥了关键性作用,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大力弘扬玉树机场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忘我奉献、顽强拼搏、勇于担当的抗震救灾精神,激励和鼓舞省国资委系统企业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省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授予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玉树机场分公司“抗震救灾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玉树机场广大干部职工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省国资委党委号召系统企业要向玉树机场干部职工学习,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主动地将学习抗震救灾精神与当前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把抗震救灾精神转化为实现企业“转型升级”、做强做大国有企业的坚强意志和强大力量,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为加快推进企业科学发展、建设西部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陕西省国资委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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