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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萍乡市政府
【发文字号】 萍府办字[201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6-22
【实施时间】 2010-06-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5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省市政府公报学习运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萍有关单位:
  
  《政府公报》是政府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重要载体,是政府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也是政府施政的工具,在确保社会各界对政府法规政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落实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切实加强各县区、各部门对省、市《政府公报》的宣传和运用以及免费赠阅工作的规范和管理,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于近期开展一次省、市《政府公报》学习运用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0年6月中旬――7月下旬。
  
  二、检查内容
  
  1.各县(区)、各部门、各乡(镇)、各行政村和各重点企业是否有效利用省、市《政府公报》这一载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是否及时发放,是否按发送范围发放到位,是否组织了宣传学习。
  
  2.各县(区)、各部门是否结合实际充分运用省、市《政府公报》宣传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最大限度发挥省、市《政府公报》对各项工作的指导作用,是否积极组织稿件踊跃投稿。
  
  3.有关责任部门是否按要求设立了免费公共阅览点,是否明确组织领导,是否有专人负责,是否有基本保障条件,是否及时更换省、市《政府公报》。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由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于6月30日前送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7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的自查情况,组织人员赴各县(区)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乡(镇)、行政村和重点企业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将予以通报。
  
  
二O一O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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