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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各级安监部门应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加大安全投入,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有效实施。应根据企业危险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实施分级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执法监察计划,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制度,定期对危险化学品加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加强动态监管,采取下发通报、专项督查、上网公布、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等措施进行跟踪督查,督促企业做到隐患治理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五落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监管体系,切实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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