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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10]63号
【颁布时间】 2010-06-21
【实施时间】 2010-06-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5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三、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加强对户口整顿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推动整顿工作扎实开展,确保按时完成我省的户口整顿工作。
  
  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公安机关,要抽调或聘用足够数量的能够胜任户口整顿工作的人员参与户口整顿。要充分动员广大群众、基层社区组织、村民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物业公司等组织和机构,积极支持和配合整顿工作。
  
  各级人口计划生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卫生、教育、财政、司法、工商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户口整顿工作。所需经费纳入人口普查经费预算,由各级财政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给予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注意发现户口整顿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处理或上报。户口整顿总结报告要于9月20日前报省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省公安厅户口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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