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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同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同政发[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08
【实施时间】 2010-0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6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2009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及省《实施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人口计生工作责任目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任务。全市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依法行政稳步推进,优质服务进一步深化,人口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完成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各项指标成绩突出的县区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根据2009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决定
  
  (一)广灵县、城区、矿区、浑源县、天镇县获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综合先进奖。
  
  (二)大同县、灵丘县、南郊区、新荣区、阳高县、左云县、开发区获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奖。
  
  获得上述先进称号的,颁发奖牌和奖金。
  
  2010年是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的最后一年。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加快全市转型发展、绿色崛起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O一O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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