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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1-07
【实施时间】 2010-0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7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2009年,全省各地认真贯彻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建筑市场的监管与服务,使建筑市场主体单位法律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问题明显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建筑市场秩序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年来,在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工作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拓创新、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和文明服务。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建筑市场秩序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了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进一步调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2009年在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授予大庆市、佳木斯市建设局等10个单位为“2009年度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要戒骄戒躁,再接在厉,在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特此通报。
  
  附件:2009年度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O一O年一月七日

  
  附件:
  
  2009年度全省建筑市场监管
  
  与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1、大庆市建设局
  
  2、佳木斯市建设局
  
  3、齐齐哈尔市建设局
  
  4、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
  
  5、黑河市建设局
  
  6、鸡西市建设局
  
  7、双鸭山市建设局
  
  8、鹤岗市建设局
  
  9、七台河市建设局
  
  10、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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